1、 废止收容教育制度,是指对不足以执行劳动教养的,废止由公安机关决定的收容教育制度。
2、 劳教制度取消后,不再实行劳教制度,但卖淫嫖娼仍是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。
3、 Br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“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轻微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4、 在公共场所招嫖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”。
5、 此外,刑法还规定了组织卖淫罪、强迫卖淫罪等。并订明明确的法定罚则。刑法的规定也是遏制卖淫的重要手段。
6、 有关方面要继续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查处卖淫嫖娼行为;对组织、强迫卖淫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,故意传播性病等犯罪行为,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